【保存條件】在常溫下密閉避光保存。
【使用注意事項】瓶蓋一經(jīng)打開,應(yīng)立即使用。本標物從包裝瓶中倒出后不可再裝回原瓶中作為標物使用。而且,本標物不能反復(fù)使用,每取樣一次只能測一次閃點值。本標準物質(zhì)自定值日期起,目前有效期為12 個月。
【特征形態(tài)】液態(tài)
【基體】
【主要分析方法】克利夫蘭開口杯法
標準值 | 擴展不確定度(k=2) | 單位 |
165.8(℃) 5.2 (℃)
GBW(E)110064-閉口閃
GBW(E)130067-紫外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