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麥粉粗纖維素標準物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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糧食
校準儀器和裝置;評價方法;工作標準;質量保證/質量控制;其他
本標準物質應貯存于低于20℃環境溫度并避光的干燥處。
用前搖勻,開瓶后應保存于冰箱冷藏室。建議粗蛋白最小取樣量為0.2g;粗纖維素最小取樣量為2g;粗脂肪最小取樣量為5g。注意:結塊不能混勻時不得使用。本標準物質有效期為3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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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準值 | 不確定度 | 單位 | 備注 | |
粗纖維素 | 1.9 | 0.2 | 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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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準值 | 不確定度 | 單位 | 備注 | |
粗纖維素 | 1.9 | 0.2 | % |
GBW(E)100062-十七種